珠海新东方学校>热点新闻>正文

珠海香洲区家长注意!公办中小学户籍新生拟录取名单已公布!

2020-06-29 17:34

来源:

作者:

香洲家长请注意!香洲区公办中小学户籍新生拟录取名单已公布啦!快随着小新一起看看吧~


一、查询录取结果


二、学位安排顺序

(一)香洲户籍学生(第一类)学位安排按下列110项顺序依次安排。

1.持有完全产权房产且房户一致的:学生及其父母持有香洲区内完全产权房产,且房产、户籍登记地址一致的,按登记地址所在学区安排学位。如果本学区学位不足,则按学生户籍最后一次迁入时间先后安排学位;无法安排在本学区的学生,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学校。

2.旧村改造的:母原持有完全产权房产但因香洲城中旧村改造而搬迁的学生,凭区城市更新局(征拆办)出具的拆迁证明,可按搬迁前房产所在学区安排学位,也可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属特殊房产类别,需在规定时间到学校递交相关材料)

3.持有完全产权房产但房户不一致的:学生及其父母所持有的完全产权房产地址,与学生本人户籍登记地址分属香洲区内不同学区的,按其完全产权房产所在学区安排学位。如果本学区学位不足,则按《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登记时间先后安排学位;无法安排在本学区的学生,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学校。

4.已购完全产权房产但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学生及其父母持有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该房产的“珠海市个人房产预告登记证明”,可按该房产所在学区安排学位。如果本学区学位不足,则按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备案登记时间先后安排学位;无法安排在本学区的学生,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学校。(属特殊房产类别,需在规定时间到学校递交相关材料)

5.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完全产权房产且房户一致的:学生户籍地址与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全权所有(或全权共有)的房产地址相同的,在征得房产权属人同意的情况下,按该房产所在学区安排学位。如果本学区学位不足,则按学生户籍最后一次迁入时间先后安排学位;无法安排在本学区的学生,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学校。(属特殊房产类别,需在规定时间到学校递交相关材料)

6.持有香洲区内唯一全权房产(含全权购买的单位集资房),因历史原因而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学生及其父母持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拥有该房产完全产权证明,或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证明、完全产权购房合同(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近三个月内的居住凭证(水、电费单、物管发票等),可按该房产所在学区安排学位。如果本学区学位不足,则按该房产合同签订时间先后安排学位;无法安排在本学区的学生,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学校。(属特殊房产类别,需在规定时间到学校递交相关材料)

7.公共租赁住房的:学生及其父母租赁政府公共租赁住房,可凭有效的公共租赁住房合同及交租证明,按该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学区安排学位。如果本学区学位不足,则按该租房合同签订时间先后安排学位;无法安排在本学区的学生,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学校。(属特殊房产类别,需在规定时间到学校递交相关材料)

8.持有非完全产权房产的:学生及其父母持有香洲区内房产,但全部所持房产份额均不足100%的,按学生户口所在学区安排学位。如果本学区学位不足,则按学生户籍最后一次迁入时间先后安排学位;无法安排在本学区的学生,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学校。

9.所持房产学位被占用,或有香洲户籍无香洲房产的:学生及其父母持有香洲区内唯一完全产权房产但学位已被占用,或有香洲户籍但无香洲房产的,按学生户口所在学区安排学位。如果本学区学位不足,则按学生户籍最后一次迁入时间先后安排学位;无法安排在本学区的学生,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学校。

10.报名截止后办理房产证、落户香洲或香洲户籍学生补报名的:学生及其父母所持有的《不动产权证》或学生本人迁入香洲户籍,登记时间在报名截止日期(531日)后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当时学位情况,按学位安排顺序统筹安排。

(二)政策性照顾生(第二类)

11.符合珠海市规定的政策性照顾类学生。统筹安排学位。

12.符合香洲区规定的政策性照顾类学生。统筹安排学位。 

13.在香洲区内工作的港澳籍人员的港澳籍子女。其港澳籍一方的父(母)亲,持有香洲区内本人为法定代表人的营业执照(如为合伙人,份额须占比51%以上),或半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香洲区工作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可按其家庭在香洲区内自有完全产权房产或合法租住地址统筹安排学位。

14.香洲区外珠海市内户籍学生。

①其珠海市户籍一方的父(母)亲,持有香洲区内完全产权房产(以不动产登记中心核查数据为准)的,可统筹安排学位。

②其珠海市户籍一方的父(母)亲,近8年在香洲区内累计缴纳社保五险种5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可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三)积分入学学生(第三类)

15.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珠海市香洲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珠香教字〔201623号,下简称 “积分入学办法”)执行。

16.父母一方或双方为香洲区户籍的非珠海市户籍学生。参照积分入学办法执行。其中,居住年限以其香洲区户籍一方的父(母)亲入户香洲时间计算,其余项目不变。

上述第1516项达到2020年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的学生,根据学位情况,先将学生及其父母自有香洲区内完全产权房产(以下简称“积分有房”)的统筹安排学位(按积分高低顺序安排),再将有部分产权房产或无房产(以下简称“积分无房”)的统筹安排学位(按积分高低顺序安排)。

(四)关于上述三大类16小项的特别情况说明

1. 学生为香洲区外珠海市内户籍,父母均为珠海市外户籍的;或者学生为珠海市外户籍,父母双方均为香洲区外珠海市内户籍的,不受理其香洲区积分入学申请。

2. 学生为珠海市外户籍,父母一方为香洲区外珠海市内户籍,另一方为珠海市外户籍的,只能用珠海市外户籍的一方材料,按积分入学办法申请我区公办学校学位,另一方材料不能作为申请条件。

3. 不符合上述三大类16小项学位安排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不能获得香洲区公办中小学学位。


拟录取名单已公布,紧接着便是领取录取通知书、开启暑假、开学等大事,经历网课、“最短学期”后,孩子知识不牢固,成绩变化较大?初一科目增多,学习难度大大增加,如何利用暑期夯实基础、重点提高?

三、新初一暑假班

(一)课程安排

1.针对对象:现6年级学生

2.开设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每科8次课)

3.上课时间:

第一期:726-87

第二期:88-820

第三期:821-828

4.上课地点:

新东方凤凰北校区(香洲凤凰北路1001号牛津公馆3-4)

新东方文园校区(香洲人民东路438号润城大厦2)

新东方拱北校区(迎宾南路1061号二层北座商场)

新东方吉大校区(香洲景山路220号珠海免税商场四楼)

(二)课程优惠

新初一暑假班优惠倒计时3 

原价1360

凤凰北/文园校区限时199.9元每科

吉大/拱北新校区限时99.9元每科 

名额有限,抢到即赚到!

 

新东方珠海学校微信

新东方珠海学校官方微信:新东方珠海学校 (微信号:zhxdf01)

请扫一扫二维码,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了解我们的最新资讯.

课程推荐

版权及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含本网和新东方网) 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速来电与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0908555。

珠海新东方课程
珠海新东方托福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