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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秋季香洲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2018-05-08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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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秋季香洲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下称《招生细则》)今天(4月28日)下午正式印发。今年招生报名时间为5月8日至31日。15:30分,香洲区教育局在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称,积分入学分数线将创历史新高!


增加“优粤卡”人才子女一项


在新闻通气会上,香洲区教育部门称,“招生政策基本保持不变”“招生计划人数基本与去年持平”。积分入学继续执行《珠海市香洲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下称《积分入学办法》);政策性照顾生略有微调,增加“优粤卡”人才子女一项。


积分入学分数线将创历史新高


在新闻通气会上,香洲区教育部门称,积分入学分数线将创历史新高。根据《积分入学办法》的规定,积分入学分数线按当年香洲区各公办学校招生计划总数,在招收本区户籍学生、政策性照顾类学生后,根据剩余学位数来确定。因此,随着今年户籍生和政策性照顾生的大幅增加,积分生学位将随之相应减少。



具体《招生细则》看这里


主要流程

香洲区户籍新生

1.网上报名(5月8日-31日

2.相关部门审核信息(6月1日-13日

3.公示符合入学资格名单(6月14日-20日

4.学位安排(6月22日-28日

5.学校审核资料,发放学位安排通知书(7月1日-2日


非香洲区户籍新生

(含政策性照顾和积分入学学生)

1.网上报名(5月8日-31日

2.相关部门审核信息(6月1日—7月2日

3.查询积分总分(7月3日

4.受理积分异议复核申请(7月4日—31日

5.相关部门复核积分(8月1日-14日

6.公布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8月15日

7.公示符合入学资格名单(8月15日-21日

8.学位安排(8月22日—26日

9.学校审核资料,发放学位安排通知书(8月27日-28日


转学插班生

1.网上报名(5月8日-31日

2.相关部门审核信息(6月1日—7月2日

3.公布核查结果(7月3日

4.受理核查结果异议申请(7月4日—31日

5.相关部门复核(8月1日—14日

6.公示符合转学资格名单(8月15日-21日

7.学位安排(8月22日

8.学校审核资料,发放学位安排通知书(8月27日-28日



2018年秋季香洲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本细则共分五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  基本原则和区域范围

第二部分  公办中小学新生招生

第三部分  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招生

第四部分  招生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第五部分  附则

 

第一部分  基本原则和区域范围

一、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根据珠海市教育局2018年招生工作要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由各区(含行政区、经济功能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实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根据珠教基〔2015〕49号文的要求,珠海市第四中学初中招生工作由我区负责实施(西藏班除外)。

(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入学工作禁止组织笔试、面试,继续实行按地段划分学区、按学区入学的办法。未按规定入读小学、初中的,不得参与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

(三)房户一致原则。香洲区内户籍学生,按自有完全产权《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与《户口簿》一致的登记地址安排学位;符合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视学位情况,可按其自有完全产权《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与《广东省居住证》一致的登记地址统筹安排学位。

二、区域范围

香洲区南屏镇、拱北街道、吉大街道、狮山街道、翠香街道、香湾街道、梅华街道、前山街道、湾仔街道等区域范围;珠海保税区和珠澳跨境工业区;万山区(仅限于符合招生政策的初中学生)。

本文中所述“香洲区”、“我区”、“区”所指范围均指在以上范围内。

 

第二部分  公办中小学新生招生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即2012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且未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须为完成全部小学学业的2018年应届小学毕业学生。

具体分为以下三类:

(一)拥有香洲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香洲户籍学生”)。

(二)符合我市、我区规定的政策性照顾类学生。

(三)达到2018年香洲区积分入学分数线的学生。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向珠海市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符合香洲区公办学校入学资格,申请随班就读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安排学校学位;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向区教育局申请,由其学区学校建立学籍和送教上门。

因疾病等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延缓入学;期满,应立即入学。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5月8日上午9:00—5月31日下午6:00。凡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申请学位的,均为有效申请,与报名先后无关。

(二)报名方式

登录“香洲区中小学招生系统”(http://14.29.71.14:8089,以下简称“招生系统”)进行报名。

1.小学一年级新生。用学生身份证号码注册,根据要求逐项填写基本信息。完成报名后,可自行打印《2018年秋季香洲区中小学招生报名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登记表》)留存。

2.初中一年级新生。凭区教育局教育管理室或香洲区属小学发放的网上报名账号及初始密码,登录“招生系统”并根据要求逐项填写基本信息。完成报名后,可自行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留存(特别提醒:初一新生不得自设帐号报名,否则将无法进行报名)。

(1)在香洲区内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以全国学籍管理系统数据为基准,根据其就读小学发放的网上报名帐号和初始密码,登录“招生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2)在香洲区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需报读我区初中一年级的,应在报名截止时间(5月31日)前,凭原就读小学打印的全国学籍管理系统“学籍基本信息表”原件,到区教育局教育管理室申请网上报名帐号后,进行网上报名(“学籍基本信息表”须注明学校标识码,并加盖原就读学校公章,外省学校还需加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公章)。

三、招生流程详见附件1)

(一)网上报名(5月8日—31日)。网上报名时,须按自身家庭情况,如实填写家庭房产信息。如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同时拥有香洲区内全权房产和部分产权房产的,须按其拥有完全产权房产申请学位,不得使用部分产权房产申请。如使用部分产权房产申请而获得公办学校学位的,将按同类别最后一批次随机处理安排学位。

(二)相关学生提交材料(5月27日—29日)。属政策性照顾类(见附件2),或需提交特殊材料的家庭(见附件3),须在5月27日—29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到拟报读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须到相关职能部门提交的,也须在报名期间内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提交。

(三)审核信息。区教育局分类汇总网上申请信息后,统一提交公安、房产登记中心、人社局等部门核实报名登记信息(以5月31日前报名登记的信息为准)。

(四)公示符合入学资格的香洲户籍学生名单(6月14日—20日)。

(五)安排符合入学资格的香洲户籍学生学位(6月22日—28日)。分三批次安排拟录取学校。查询有拟录取学校的,可自行打印“拟录取回执”。

学位安排顺序见本部分第四大点。如果同类别学生无法在本学区全部安排,区教育局将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六)香洲户籍学生现场资料审核,领取《珠海市香洲区2018年秋季公办中小学招生学位安排通知书》(以下简称《学位安排通知书》)(7月1日—2日)。由家长打印好《报名信息登记表》、“拟录取回执”并带齐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纸),陪同适龄儿童少年到拟录取学校进行资料审核。核对无误的,由学校发放《学位安排通知书》;核对不一致的,不予录取。

(七)反馈非香洲户籍学生的信息核查结果和积分总分(7月3日)。请家长自行登录“招生系统”查询。

(八)非香洲户籍学生信息核查结果复核申请(7月4日—31日)。未在此时间内申请复核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复核机会,其资料按原核查结果为准,不再变更。

(九)相关部门复核积分(8月1日—14日)

(十)公布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8月15日)

(十一)公示符合入学资格的非香洲户籍学生名单(8月15日—21日)。

(十二)安排符合入学资格的非香洲户籍学生学位(8月22日—26日)。分三批次安排拟录取学校。查询有拟录取学校的,可自行打印“拟录取回执”。

学位安排顺序见本部分第四大点。如果同类别学生无法在本学区全部安排,区教育局将视学位情况,按积分从高到低顺序统筹安排。

(十三)符合入学资格的非香洲户籍学生现场资料审核,领取《学位安排通知书》(8月27日—28日)。由家长打印好《报名信息登记表》、“拟录取回执”并带齐相关证明材料,陪同适龄儿童少年到拟录取学校进行资料审核。核对无误的,由学校发放《学位安排通知书》;核对不一致的,不予录取。

(十四)阳光分班(8月29日)。被录取新生家长凭学校发放的《学位安排通知书》,到录取学校进行阳光分班。

四、学位安排顺序

(一)香洲户籍学生(第一类)

学位安排按下列1—10项顺序依次安排。

1.持有完全产权房产且房户一致的: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持有香洲区内完全产权房产,且房、户登记地址一致的,按登记地址所在学区安排学位。如果本学区学位不足,则按学生户籍迁入该学区时间先后安排学位;无法安排在本学区的学生,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学校。

2.旧村改造的:父母原持有完全产权房产但因香洲城中旧村改造而搬迁的学生,凭改建办出具的拆迁证明及拆迁合同,可按搬迁前房产所在学区安排学位,也可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

3.持有完全产权房产但房户不一致的: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所持有的完全产权房产地址,与学生本人户籍登记地址分属香洲区内不同学区的,按其完全产权房产所在学区安排学位。如果本学区学位不足,则按《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登记时间先后安排学位;无法安排在本学区的学生,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学校。

4.已购完全产权房产而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持有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该房产的“珠海市个人房产预告登记证明”,可按该房产所在学区安排学位。如果本学区学位不足,则按网签合同时间先后安排学位;无法安排在本学区的学生,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学校。

5.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完全产权房产且房户一致的:学生户籍地址与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全权所有(或全权共有)的房产地址相同的,在征得房产权属人同意的情况下,按该房产所在学区安排学位。如果本学区学位不足,则按学生户籍迁入该学区时间先后安排学位;无法安排在本学区的学生,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学校。

6.持有香洲区内唯一全权房产(含全权购买的单位集资房),因历史原因而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 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持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拥有该房产完全产权证明,或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证明、完全产权购房合同(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近三个月内的居住凭证(水、电费单、物管发票等),可按该房产所在学区安排学位。如果本学区学位不足,则按签定合同时间先后安排学位;无法安排在本学区的学生,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学校。

7.公共租赁住房的: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租赁政府公共租赁住房,可凭有效的公共租赁住房合同及交租证,按该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学区安排学位。学位不足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8.持有非完全产权房产的: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持有香洲区内房产,但所持房产份额均不足100%的,则按户口所在学区安排学位。学位不足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9.所持房产学位被占用,或有香洲户籍无香洲房产的: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持有香洲区内唯一完全产权房产但学位已被占用,或有香洲户籍但无香洲房产的,按户口所在学区安排学位。学位不足时,由区教育局统筹。

10.报名截止后办理房产证的: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所持有的《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在报名截止日期(5月31日)后、申请学区复核日期(6月25日)前的,根据学位情况,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二)市、区政策性照顾类学生(第二类)

11.香洲区内符合珠海市规定的政策性照顾类学生。

统筹安排学位。

12.符合香洲区规定的政策性照顾类学生。

统筹安排学位。

13.特殊情况学生。

(1)在香洲区内工作的港澳籍人员的港澳籍子女。按其家庭在香洲区内自有完全产权房产或合法租住地址统筹安排学位。

(2)香洲区外珠海市内户籍学生。①学生父母一方或双方为珠海市户籍,持有香洲区内完全产权房产(以《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为准)的,可统筹安排学位。②学生父母一方或双方为珠海市户籍,其珠海市户籍的父母一方近八年内在香洲区工作五年并缴纳社保五险种五年以上,且在香洲区内有合法租住地的,可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三)申请积分入学的非珠海市户籍学生(第三类)

14.达到2018年香洲区积分入学分数线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5.父母双方或一方为香洲区户籍的非我市户籍学生。参照积分入学办法执行。其中,居住年限以父母一方在香洲区内户籍入户时间计算,其余项目不变。

符合上述第14、15项情况之一的学生,根据学位情况,先将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自有香洲区内完全产权房产(以下简称“积分有房”)的统筹安排学位(按积分高低顺序安排),再将有部分产权房产或无房产(以下简称“积分无房”)的,统筹安排学位(按积分高低顺序安排)。

(四)关于上述三大类15小项的特别说明

1.学生为珠海市外户籍,父母一方为香洲区外珠海市内户籍,另一方为珠海市外户籍的,只能用珠海市外户籍的一方材料,按积分入学办法申请我区公办学校学位,另一方材料不能作为申请条件。

2.学生为香洲区外珠海市内户籍,父母均为珠海市外户籍的;或者学生为珠海市外户籍,父母双方均为香洲区外珠海市内户籍的,不受理其香洲区积分入学申请。

3.不符合上述三大类15小项学位安排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不能获得香洲区公办中小学学位。

五、入学材料(现场资料审核时提交)

(一)基本材料(全体拟录取学生均需提交)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家庭户口地址栏、户主页、人口总数目录页、学生个人户口页、父母个人户口页”等内容。申请人户籍迁入时间以当年登记截止日期前为准。

《户口簿》不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须同时提供结婚证、小孩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给拟报读学校。

2.《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包括“房产权证号、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三项内容。需为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拥有的合法完全产权,且房屋用途为住宅(无房产家庭不需要准备此项材料)。

3.在《报名信息登记表》上张贴学生大一寸相片1张。

(二)政策性照顾类学生的材料(见附件2)

(三)需提交特殊材料的家庭(见附件3)

 

第三部分  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招生

一、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可申请香洲区公办中小学插班。由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一)具有香洲区户籍,目前在外地学校或区内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

(二)符合珠海市政策性照顾类学生。

(三)已在香洲区公办中小学就读,因父母新购置全权房产且房产所在的新学区与原学区距离过远的学生。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5月8日上午9:00—5月31日下午6:00。

(二)报名方式

登录“香洲区中小学招生系统”(http://14.29.71.14:8089/),用学生身份证号码注册,根据要求逐项填写基本信息。完成报名后,可自行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留存。

三、招生流程(见附件1)

(一)网上报名(5月8日—31日)。

(二)相关学生提交材料(5月27日—29日)。属政策性照顾类(见附件2),或需提交特殊材料的家庭(见附件3),须在5月27日—29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到拟报读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须到相关职能部门提交的,也须在报名期间内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提交。

(三)审核信息。区教育局分类汇总网上申请信息后,统一提交公安、房产登记中心等部门核实报名登记信息(以5月31日前报名登记的信息为准)。

(四)反馈转学插班学生核查结果(7月3日)。请家长自行登录“招生系统”查询。

(五)转学插班学生信息核查结果复核申请(7月4日—31日)。未在此时间内申请复核的学生,视作自动放弃复核机会,其资料以原核查结果为准,不再变更。

(六)复核审查(8月1日—14日

(七)公示符合插班资格学生名单(8月15日—21日)。

(八)安排拟录取学校(8月22日)。请家长自行登录“招生系统”查询学位安排结果,打印“拟录取回执”。

(九)现场资料审核,领取《学位安排通知书》(8月27日—28日)。由家长打印好《报名信息登记表》、“拟录取回执”并带齐相关证明材料,陪同转学插班学生到拟录取学校进行资料审核。核对无误的由学校发放《学位安排通知书》;核对不一致的,不予录取。

四、入学材料

(一)原就读学校在全国学籍管理系统打印的“学籍基本信息表”原件(“学籍基本信息表”须注明学校标识码,并加盖原就读学校公章,外省学校还需加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公章)。

(二)其他材料与本文第二部分第五大点“入学材料”要求相同。

五、学位安排说明

符合转学条件并按规定办理转学插班手续的学生,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如果本学区所在学校插班年级学位已满,区教育局将统筹安排到附近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不服从安排的,视为放弃此次转学申请。

 

第四部分 招生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招生工作要求

(一)严肃招生纪律。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各学校要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加强管理,严肃纪律。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学校,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及时公布咨询、监督电话,杜绝不正之风。一经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强化材料审核。学校应安排专人负责审核入学材料,重点审核现场提交的入学材料与网上报名所填信息是否一致。接收入学材料复印件时,应仔细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名,同时将原件扫描上传到“招生系统”。

(三)杜绝弄虚作假。凡提供虚假入学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所申请学位。属于积分入学的,取消其积分入学资格;已凭积分入学的,取消其公办学校学位。已取得全国学籍管理系统学籍号,变相留级重复申请学位的,一律取消其申请学位。因弄虚作假导致的结果,由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自行承担。

(四)执行指标生制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不得参与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制度。落实《珠海市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实施办法(暂行)》(珠教〔2012〕4号)和《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不得参与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工作的通知》(珠教基〔2014〕24号)的规定,未按规定入读公办中、小学的学生,不得参与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

(五)落实阳光分班。做好阳光分班工作,保障学生平等受教育权利。加强学籍管理,学生注册报到分班后,由“招生系统”生成学籍基本信息,录取学校进一步完善后,导入全国学籍管理系统生成学籍。

(六)规范民办学校招生。香洲区民办学校纳入全区义务教育招生系统统一管理。选择入读民办学校的学生,按学校要求提交有关资料,由学校统一在“招生系统”中进行入学信息登记。学校要按经区教育局核准的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办学场地进行招生,不得自行扩大招生范围和招生规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笔试,不得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不得设置学前班。

二、注意事项

(一)香洲区教育局及下属公办学校没有要求学生及家长缴纳任何费用。任何单位或个人向学生或家长索取费用的行为均属违纪、违法行为,请积极向香洲区教育局或区纪检部门反映。

(二)因个人录入报名登记信息不准确,或提供虚假信息而导致无法安排学位的,责任自负。

(三)各公、民办小学负责向六年级毕业生发放网上报名帐号和初始密码,指导需要申请我区公办初中学位的学生进行网上报名。

(四)家长和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复核申请、资料审核和阳光分班。逾期不再受理,所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五)不符合我区公办中小学招生入学条件的新生、转学插班生,请家长自行联系民办学校就读。

 

第五部分  附则

一、本细则用语释义

(一)房产

本细则规定的“房产”,特指香洲区范围内的房产,且房产登记用途须为“住宅”。所有房产信息均以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珠海市个人房产预告登记证明》等房屋权属证明记载为准。

(二)完全产权房产

本细则规定的“完全产权房产”,指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房产中占有产权份额为100%。

(三)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完全产权房产

本细则规定的“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含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亲兄弟姐妹。“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完全产权房产”指学生及上述亲属在同一房产中占有产权份额为100%。

(四)新购置完全产权房产(仅适用于转学插班申请)

本细则规定的“新购置完全产权房产”,是指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该学生入读目前所在公办学校之后购置的完全产权房产。

(五)积分入学办法

指《珠海市香洲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珠香教字〔2016〕23号)。

二、建筑面积50㎡以下完全产权房产的使用说明

根据珠海市教育局珠教基〔2013〕33 号文,分以下四类情况:

(一)2013年6月1日前已办理《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的完全产权房产,不受建筑面积大小限制。

(二)香洲区内仅有一套完全产权房产的,不受建筑面积大小限制。

(三)香洲区内有两套或以上完全产权房产,且均为2013年6月1日后购置,建筑面积均在50以下的,只能使用“房户一致”的完全产权房产。

(四)已有建筑面积为50以上完全产权房产的,不得使用2013年6月1日后购置的建筑面积在50以下的房产。

三、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条件

2018年,为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政策过渡期的最后一年。按照珠海市教育局相关规定,自2019年起,珠海市初中毕业生升高中考试,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须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持有我市累计3年(含)以上居住证,并在我市参加社保累计满3年(含)以上,随迁子女具有我市初中3年连续学籍。计算居住证、社保的截止日期为当年8月31日。具体审核办法,以当年市教育局文件规定为准。

四、转学插班的非珠户初中学生不享受指标生资格

根据《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的意见》(珠府办〔2013〕16号)中的“随迁子女纳入报考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的范畴,需初中三年在我市同一学校就读并持有该校连续3年完整学籍的应届初三毕业生”规定,已在我区公办初中就读的非珠海市户籍学生,中途申请在我区公办学校之间转学的,不享受珠海市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资格

以上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香洲区教育局。咨询电话:2611501,投诉电话:2611800。

附件:

1.2018年秋季香洲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日程安排表(见下条信息)

2.2018年秋季珠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政策性照顾生证明材料一览表


3.2018年秋季香洲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特殊材料一览表


2018年秋季香洲区公办小学招生学区范围

2018年秋季香洲区公办小学招生学区范围具体如下——

香洲区实验学校(电话8508889)

地理范围:以人民西路与翠前北路交汇处为起点,从翠前北路向南到翠微西路口往西,沿翠微西路向西到明珠南路往南,沿明珠南路向南至鞍山路口往东,沿鞍山路向东并经过三台石路到暨南大学正门口,直至山边,再向北到暨南大学北门经过翠微东路,到三台石路(翠宇花园西边)向北直上到人民西路往西,沿人民西路向西至翠前北路口止所围成的区域属区实验学校招生学区。

主要住宅区:鸿馨园、中珠九悦、中珠上城、翠花苑、都市经典、鸿翠阁、苹果派、西海花园、金鸿利嘉阁、鑫海园、晴田华苑、天诚花园、翠华南苑、祥云新园、翠海新居、逸轩、鸿泰80、晴朗新地、景兴苑、环保大楼、福临居、洪基中水假日、正方盛和苑、区安居园、霞光苑、杏花苑、翠怡花园、顺景园、葵花苑、供销楼[凯宏]、清华十二郡、招商花园城1、2期、领寓、越兴楼、诚丰水晶座、翠菁苑、翠园居、海宏苑、泰然花园、石鸣苑、香山花园、公路局[养路宿舍]、福来花园、检察院大楼、供水小区、农机站、北辰花园、航苑、翠景花园、豪景花园、和谐绿城、蓝钻100、美林雅筑、华业香庄、金地花园[芭提雅境]、浩溢花园、仁德楼等。

香洲一小(电话2118033、2233391)

地理范围:从朝阳路与凤凰路交界处,沿凤凰路向北至翠香路口转西,沿翠香路向西到狮山路口转南,沿狮山路向南直至朝阳路口与凤凰路交界处所围成的区域属香洲一小学区。

主要住宅区:花园小区、青春小区、人和大厦、国子间、韵琴居(幸福苑)、园林小区、建委小区、丹田广场、天宝大厦、牛津公馆、吉祥苑、恒友花园、吉祥阁(福祥苑)、帝豪苑等。

香洲二小(电话2222383、2128471)

地理范围:从人民东路与夏美路交界处往北经夏美路往东转园山路,沿园山路经人民医院至东风路,沿东风路往东至凤凰南路,从凤凰南路与人民东路交汇处转南经过海滨北路到望海楼,从望海楼往西南穿过山到胡湾里老干部活动中心,由老干部活动中心往北至人民东路与夏美路交界处所围成的区域属香洲二小学区。

主要住宅区:望海楼、新光里一街至三街、人民东路一巷、二巷小区、胡湾大厦、胡湾里一街至五街小区、市府大院、中心里小区、红旗街小区、康平园、康宁园、吉祥阁小区等。

香洲三小(电话2256051)

地理范围:从翠香路与凤凰北路交汇处,沿凤凰北路向北至梅华东路,沿梅华东路至鸡公山加油站止,沿山边向西至大境山水库,沿镜山路往南到梅华东路,沿梅华东路向东至紫荆路口往南,沿着紫荆路到翠香路口花坛转东,进入翠香路至凤凰北路口所围成的区域属香洲三小学区。

主要住宅区:彩园、雅乐园、海威大厦、瑞荣大厦、嘉发大厦、安平大厦、紫荆豪庭、晶都花园、为农市场、桃源公寓、安广世纪大厦、晶都酒店、凤凰公寓、新海怡酒店、华南名宇、名仕园、沿河小区、南华小区、华子石村、鸡公山加油站、市财校、诚信大厦、市党校、香洲交警大队、砂石土公司、万丰山庄、馨园、大镜山水库。

香洲四小(电话2134286)

地理范围:从人民东路与紫荆路交汇点起,沿人民东路向东至夏美路口转北,沿夏美路往北至园山路口往东,沿园山路到狮山路口转西北,沿狮山路向西北到翠香路交界处,沿翠香路向西到紫荆路,沿紫荆路向南到人民东路交汇点止,所围成的区域为香洲四小学区。

主要住宅区:南厦丰泽园、 阳光都市、联浩花园、石榴园、金龙大厦、桃园新村、夏美村、光明街住宅、银香新村、夏美花园、夏美大厦等。

香洲五小(电话2253857)

地理范围:从凤凰北路与乐园路交汇处,沿乐园路往东至情侣中路往南到望海楼,从海滨北路往西北到凤凰南路口,从凤凰南路口往北到东风路,从东风路往西到园山路,沿园山路往东北至朝阳路口,沿朝阳路往东到凤凰北路,从凤凰北路往北到乐园路止所围成的区域属香洲五小学区。

主要住宅区:海霞新村、凤海新村、海城大厦、海城电子城、丽景湾花园、百兴苑韵涛居、恒景花园、华银广场、朝阳市场、东宝大厦、韵怡湾、金海湾花园、濠海大厦、金域时代、星海湾、扬名海邑、双水湾、鑫北花园、海城花园大厦、海悦大厦、珠海市人民医院、香龙大厦、外贸大厦等。

香洲六小(电话2886205)

地理范围:从吉柠路与柠溪路交汇处,沿柠溪路往东北至兴业路口,沿兴业路向北到人民东路口转东,沿人民东路向东到胡湾路口转西南到老干部活动中心,从老干部活动中心往西穿过山边到吉柠路,从吉柠路往西北到柠溪路所围成的区域属香洲六小学区。

主要住宅区:珠光花园、市电大、边防分局、机关托儿所、胡湾路(一、二、三、四、五巷)、南香里、警察学校、香柠花园、国信大厦、香柠新村、香溪庄、柠溪邮政大厦、宏大花园、柠发大厦、香洲文化广场、柠溪市场、三家桥、市工商大厦、青竹花园(香溪路60号、竹溪路1号、吉柠路9号部分)、蚌埠大厦、兴利华庭、五中、安全局、路桥大厦、市妇幼保健院等。

香洲七小(电话2110538)

地理范围:从乐园路与凤凰北路交汇处,沿凤凰北路往北至梅华东路花坛往东北进入梅华东路,沿梅华东路至中大五院路口,往东到海边情侣中路,从情侣中路往南到乐园路(碧湾花园路口至宁海花园路口),从乐园路往西到凤凰北路所围成的区域属香洲七小学区。

主要住宅区:碧涛花园、华海花园、海虹新村、淇富花园、白玫瑰花园、碧波楼、凌碧园、翠香花园、米兰春天、石泉苑、碧湾花园、恒福阁、宁海花园、鸿福大厦、公路大厦、邮政大厦、凤凰花园、香洲商业大厦、珠都国际、泉福豪亭、金盛豪庭、巴黎花园、金域蓝湾、华海大厦、东区大厦、珠燃大厦、好景花园、滨海大厦等。

香洲十小(电话2271300、2291100)

地理范围:从吉柠路与柠溪路交汇处,沿柠溪路向西经迎宾北路,沿迎宾北路向北进入翠微东路(含翠微东路两边住宅)至暨南大学北门,从暨南大学北门往东沿山边往东一直到板障山边,沿板樟山穿过迎宾路向东到吉柠路,吉柠路往北到柠溪路所围成的区域属香洲十小学区。

主要住宅区:福宁花园、宏福大厦、金溪花园、林溪园、园林楼、卓雅苑、御龙山庄、翠松楼、粤龙阁、龙溪苑、恒翠山庄、康兴大厦、柠溪花园、吉柠山庄、锦绣柠溪、青竹花园西南部分、龙安苑、怡安苑、卫华大厦、联浩大厦、卓雅东苑、卓雅北苑、卓雅花园、富康苑、翠宇花园、燕都、华发山庄等。

香洲十一小(电话2288834)

地理范围:从兴业路与人民东路交汇点起,沿人民东路向西至迎宾北路口转南,沿迎宾北路向南至柠溪路口转东北,沿柠溪路往东北到兴业路口,从兴业路往北至人民东路交汇点所围成的区域属香洲十一小学区。

主要住宅区:岭南世家荣景园、岭南世家华景园、岭南世家碧景园、华丽花园、邮电新村、福康花园、朗晴居、公交新村、朝阳新村、石竹苑、北园新村、鸿泰溪城、丰达花园、柠溪大厦、东方家园、路苑、名都大厦、珠海结核病防治所、长环新村、诚丰名园、新竹花园(双竹街2号)、翠竹花园、翠竹新村等。

香洲十二小(电话2632639)

地理范围:从梅华西路与红山路交汇处沿红山路向南至香华路,沿香华路向西至梅华派出所(香华路499号),沿梅华派出所西面往南至人民西路(红山村口),从人民西路往西至敬业路,敬业路往北至心华路口,沿心华路向东到怡华街,沿怡华街向北至梅华西路,沿梅华西路向东到至红山路口所围的区域属香洲十二小学区。

主要住宅区:安景苑、宝地康泰、光辉大夏、红山花园、富华广场、逸园、宁兴大夏、城市风景、翠华新村北区、翠华新村南区、市安居园、君苑、怡景苑、富康花园、鸿运花园、上林苑、利达新园、吉豪苑、吉豪花园、九中等。

香洲十五小(电话6252414)

地理范围:从中珠边界经翠屏路到明珠北路交汇处,沿明珠北路往北到梅华西路,沿梅华西路向东到蓝盾路口,沿蓝盾路口往北到梅界路,沿梅界路往西到旅游路,沿旅游路往北到健民路交汇处,以此路线和健民路为界线的北部地区及西北地区属香洲十五小学区。

主要住宅区:华发未来荟、TOD万科城、珠海奥园广场、市路桥管理处、长沙新苑、恒雅名园、长沙豪华花园、长沙喜迎居、南微园、香洲区科技工业区、棕榈假日、云顶澜山、桔子郡、奥园广场、棕榈四季、香洲区科技工业园等。

香洲十六小(电话6296555)

地理范围:南从前山河东与港三路交汇处起,沿港三路往东北穿过粤海中路进入白石路,从白石路往北进入九洲大道西,沿九洲大道往西过立交桥到粤海西路,沿粤海西路向西至明珠南路口,从明珠南路往南穿过港昌路至前山路,从前山路向西至前山河,从前山河边往南沿前山河东至港三路所围成的区域属香洲十六小学区。

主要住宅区:明珠山庄、港都花园、皇家花园、银石雅园、星华花园、君兰居、南油花园、中珠新村、北欧森林、紫金阁、市供水公司、石油公司宿舍、水润嘉园、权兴花园、石泉新村、海荣新村、南苑、富祥花园、百合花园、金河湾、星河苑、权晖花园、拱北地税、新鸿苑、华达花园等。

香洲十七小(电话2661087、2661566)

地理范围:从明珠北路与人民西路交汇处起,沿明珠北路向北至梅华西路交汇处转东,沿梅华西路往东至怡华街交汇处转南,沿怡华街往南到心华路交汇处转西,沿心华路往西到敬业路交汇处转南,沿敬业路往南至人民西路交汇处转西,沿人民西路往西到明珠北路交汇处所围成的区域属香洲十七小学区。

主要住宅区:五洲康城、绿茵花园、华香苑、粤隆花园、广福花园、公交花园、葵竹苑、桂香苑、嘉怡花园、银厦广场、金域华府、富豪花园、上宝花园、宝源花园、御景国际、上冲批发市场等。

香洲十八小(电话2533210)

地理范围:从中大五院往北进入情侣北路至美丽湾十里阳台至的区域属香洲十八小学区。

主要住宅区:香格里花园、中大五院、每一间花园、凤凰海域、美丽湾、十里阳台、浅水湾山庄、邮政宿舍、香湾花园、铭泰锦山园、中海桃花园、鹏程花园等、香格里、中海桃花源、城市溪谷、凤凰溪谷花园、凤凰山庄、神前村、水拥坑、城市东岸。

香洲十九小(电话2688166)

地理范围:从红山路与梅华西路交界处为起点,沿梅华西路向东至迎宾北路,沿迎宾北路向南到人民西路,从人民西路往西到红山村口,从红山村口往北到香华路499号(梅华派出所),从香华路499号往东到红山路,从红山路往北到梅华西路所围的区域香洲属十九小学区。

主要住宅区:南村豪苑、新加坡花园、金桦城市花园、金桦苑、新城市中心广场、三好名苑、荔景园、太阳城、俊明苑、康泰新苑、康城苑、珠海市出入境公安局接待大厅、报业大厦、市少儿活动中心、公共汽车公司体育南站、梅华派出所等。

香洲二十一小(电话6296636、6296626)

地理范围:从人民西路与三台石路交接处起,沿三台石路往南至翠仙路口,从翠仙路口往东至山边,沿着翠景路南边(山边)一直到迎宾北路,从迎宾北路往北到人民西路,从人民西路往西到三台石路所围成的区域属香洲二十一小学区。

主要住宅区:盈彩美居、新景雅苑、邮电东苑(东苑花园)、优仕雅苑(区府上东)、丽景名城、宜加苑、亨泰山庄、昌裕花园、华翠豪庭、居乐苑、城市印象、兴隆大厦、嘉祥苑、万丰新园、益康花园、裕馨花园、康怡花园、阳光花园、阳光大厦、逸翠园、成丰苑、南村新苑、香洲区府、日苑、荣泰山庄、香怡园、仁恒星园、万和国际公馆、泰峰苑、司法局宿舍、四海花园、海悦云天、岭南世家瑞府、鸿雁新苑等。

第二十三小学(岱山小学,电话8509809、8509302)

地理范围:从金鸡路与明珠南路交界处沿金鸡路往西至金鸡路与金山二巷交界处转南,沿金山二巷往南经金山街至金山街与岱山路交界处转西,沿岱山路往西至排洪渠交界处转南,沿排洪渠往南至前河北路交界处转东,沿前河北路往东至前山路交界处转东北,沿前山路往北至心海洲与前山新城之间的小路交界处转西北,沿心海洲与前山新城之间小路往西,经过加华加油站旁小路至明珠南路转北,沿明珠南路往北至金鸡路交界处所围的区域属香洲区第二十三小学学区。

主要住宅区:鑫洲花园、丽香苑、宏华花园、金路花园、漾湖名居、环宇城滨河湾、麒麟花园、诚丰广场、颐海园、福安花园、凤山花园、凤山旭日台、柏宁汽车宿舍(明珠南路1026号)、饼干场宿舍(明珠南路1028号)、心海洲等。

第二十五小学(暂定名)(北山小学,电话13924717486)

地理范围:从珠海大道与前河西路交汇处起,沿前河西路向南经昌盛大桥到前山河东侧河岸继续向南至珠三角环线高速转西,沿珠三角环线高速向西南至加林山山边转西北,沿山边向西北经竹仙洞至南湾北路与屏湾一路交汇处转东北,沿屏湾一路向东北至仙桥路交汇处转北,沿仙桥路向北至珠海大道交汇处转东,沿珠海大道向东至前河西路交汇处所围成的区域为第二十五小学学区。

主要住宅区:天朗海峰、公园道、华策南湾国际、中信红树湾、侨丰花园、东桥村、丰硕园、红树别院、华发世纪城、竹仙洞小区、南联村等。

香山学校(电话2532966)

地理范围:北面从大镜山水库起点,沿镜山路往南穿过梅华东路到兴业路,从兴业路往南,到人民东路口转西,沿人民东路向西到迎宾北路转北,沿迎宾北路向北到梅华东路转西,至红山路,再往北到红山楼后山转东,向东沿山边至大镜山水库所围成的区域属香洲香山学校学区。

主要住宅区:鸿鑫花园、尚东领御、珠电大厦、山景花园、镜山花园、五洲花城、宝地花园、欧柏美地、万丰花园、新洲花园、新街花园、香华花园、瀚高花园、银山花园、富和新城、润城、龙腾阁、嘉丰花园、聚贤园、水木清华园、市地税局、交通大厦、香洲区检察院、有线电视台、山场社区、市供水总公司、翠华苑等。

香华实验学校(电话2266262)

地理范围:从兴业路与人民东路交汇处起,沿兴业路往北到梅华东路,从梅华东路往东到紫荆路口,从紫荆路往南到人民东路,从人民东路往西到兴业路口所围成的区域属香洲香华实验学校学区。

主要住宅区:紫荆园、胡椒园、银桦新村、格林春天、阳光地带、钰海名门、康乐花园、香洲工业北区、狮山工业大厦、工业集团大厦、888商业街、兴业园、珠机大厦、南坑花园、中珠水晶堡、紫荆花园、承泰花园、橘香园、宝桦园、港基大厦、嘉信华庭、梅华小区、香洲工商局、翠香工业大厦、中立信等。

凤凰小学(电话2652311)

地理范围:从红山路与梅华西路交汇处沿梅华西路向西至蓝盾路,沿蓝盾路往北至梅界路,沿梅界路往西至旅游路,沿旅游路往北至健民路,沿健民路至金地伊顿山小区路口,沿金地伊顿山小区路口向东到华发四季小区背后小路,沿华发四季小区背后小路向东至红山路延长段,沿红山路延长段向南至梅华西路所围的区域属香洲区凤凰小学学区。

主要住宅区:熙园、绿怡居、盈翠轩、尚雅苑、香山人家、金地伊顿山、华发四季、菁华名苑、春晖花园、权英豪苑、云山诗意、荟雅明苑、春晖秋实苑、诚丰怡园、暨南大学教师宿舍、吉林大学教师宿舍、梅溪村、公安村、市一中高中部、市特警支队、梅溪牌坊、学府道、御景龙湖、清能思源府、铭泰华府、恒裕水墨兰亭等。

景园小学(电话6296779)

地理范围:从九洲大道与景山路的交汇点起,沿景山路向北至吉大路口转东,沿吉大路向东到海滨南路口往南,沿海滨南路向南直到九洲大道路口转西,沿九洲大道向西到景山路的交汇点所围成的区域属香洲景园小学学区。

主要住宅区:吉大新村、金景花园、九洲假日、广发新村、雅园、诚丰星座、吉大市场、中医院、吉大新华书店、金海电子公司、物资大厦、纺织工业大厦等。

吉大小学(电话3333056、3333472)

地理范围:九洲大道以北部分:从海滨北路的石景山公园起,沿石景山东面山边往南至海莲山庄小区西侧围墙,沿海莲山庄小区西侧围墙至白莲路转西南,沿白莲路往西南至白莲路与景莲街延长线交汇点转南,沿景莲街延长线往南至新光御景山北侧围墙往东至景山路,沿景山路往东北至景山路与吉大路交汇处转东,沿吉大路往东至吉大路与海滨南路交汇处转北,沿海滨南路往北至石景山公园止所围成的区域为吉大小学北学区范围。

九洲大道以南部分:从九洲大道中与建业一路交汇处起,沿建业一路往南至建业一路与石花西路交汇处转东,沿石花西路往东至石花西路与水湾路交汇处转北,沿水湾路往北至水湾路与九洲大道交汇处转西,沿九洲大道往西至九洲大道与建业一路交汇处所围成的区域为调整后的吉大小学南学区范围。

主要住宅区:景山公园、石景山旅游中心住宅、九洲城住宅、珠海宾馆住宅、吉大豪苑、市政公司、海莲山庄、国贸、百货广场、免税商场、光大大厦、珠华大厦、诺瑞比丽、黄山大厦、金升大厦、泉楼、新天地大厦、粤海苑、建设财务宿舍、莲花山小区、凯发花园、隆城花园、景山壹号、莲花苑。

吉莲小学(电话3337551、3359455)

地理范围:从建业三路与九洲大道中交汇处起,沿九洲大道中向东到景山路,沿景山路向北到景莲街口,往北经菠萝园到白莲路,从白莲路往东到市技工学校东围墙至山边,沿山边往西到白莲洞公园至九洲大道中所围成的区域属香洲吉莲小学范围。

主要住宅区:吉莲新村、白莲新村、珠海嘉年华国际公寓、东方顺景、海珠大厦、园林苑、啤酒厂、吉莲花园、江村雅苑、嘉丽苑、市技工学校、市四中住宅区、学林雅苑、锦园、靠山、白莲洞公园等。

九洲小学(电话3335437、3367122)

地理范围:从侨苑酒店经过情侣中路到海边,沿海岸线向南一直到洲仔路东南段,沿洲仔路东南段往东南至洲仔路与情侣南路交汇处转西北,沿情侣南路往西北至情侣南路与情侣中路交汇处继续往西北入九洲大道,沿九洲大道往西北至怡海大厦南侧围墙,沿怡海大厦南侧围墙到石花山山边,沿石花北面山边往西至鸿基66号庭院小区北侧小路,经堃腾酒店到水湾路转北,沿水湾路往北至水湾路与九洲大道交汇处转东,沿九洲大道往东至九洲大道与海滨南路交汇处转北,沿海滨南路往北至侨苑酒店止所围成的区域为调整后的九洲小学学区。

主要住宅区:国会小区、怡翔苑、日东花园、诚丰银座、君怡花园、海滨花园、听海居、园林花园、吉祥苑、金碧时代广场、华业临海花园、东方傲景峰、雍和花园、云涛阁、石花巷住宅、南山新村、洪珠园、科园、绿茵豪庭、珠海电台住宅、九洲蓝湾、怡海楼、怡海大厦、夏宫国际花园、东洲花园、龙洲湾花园1、2期、九洲大厦、龙园8号、九洲新村、珠海大厦、大姑乸村、洲仔村等。

海湾小学(电话3377170)

地理范围:从情侣南路与水湾路交汇处起,沿水湾路往北至水湾路旁的御海湾花园,沿御海湾花园南侧围墙至将军山边,沿将军山东面山边往北至金石苑西侧围墙,经金石苑西侧围墙至石花西路转东,沿石花西路往东至石花西路与水湾路交界处转北,沿水湾路往北至水湾路旁的堃腾酒店,沿堃腾酒店旁小路经鸿基66号庭院小区至石花山边,沿石花山南面山边至怡海大厦南侧,经怡海大厦南侧围墙至九洲大道转东南,沿九洲大道往东南至九洲大道与情侣中路交界处继续向东南入情侣南路,沿情侣南路往东南至海边,沿海岸线往南过九洲驿站后转西,入情侣南路继续往西至情侣南路与水湾路交汇处所围的区域为海湾小学学区。

主要住宅区:御海湾花园、山水华庭、翠景阁、海怡大厦、水松街小区、水松花园、水湾六号院、轩坤花苑、石花新村、兆福花园、金石苑、鸿基66号庭院、华景西苑、山海一品、华景花园、华发九洲花园、弘发巷小区、莱茵半岛、中天维港、海湾花园、南通花园、德馨苑、海景花园、绿洋山庄、珠海度假村瑞达别墅、海逸花园、宏海湾花园、海愉半岛花园、情侣湾1号、钰海帝景、百森花园、景湾豪苑、港务局宿舍、海关宿舍等。

拱北小学(电话8887330、8887660)

地理范围:从水湾路与情侣南路交汇处起,沿情侣南路(海边)一直向南到拱北关口再往西到国防公路口,从国防公路与桂花南路交汇处沿桂花南路往北,一直到粤海东路口转东,沿粤海东路向东到迎宾南路交汇处转北,沿迎宾南路往北至石花西路交汇处转东,沿石花西路往东至将军巷交汇处转南,沿将军巷往南到将军山山边,穿过将军山到水湾路与情侣南路交汇处所围成的区域属香洲拱北小学学区。

主要住宅区:拱北中小学住宅、原拱北区委宿舍、动检住宅、滨海花园、海关大院海安园、口岸市场、边检大院(侨光路2号)、银海新村、美景花园、龙园海湾雅苑、海涛居、凌海名庭、颐清园、昌盛花园、花苑新村、新市花园、富绅花园、西海名苑、侨光花园、富怡阁、金峰苑、富都广场、名门大厦、骏发山庄、将军山小区、义福新村、丽景花园、宝江大厦、裕富新村等。

侨光小学(电话6330358、6330326)

地理范围:西从前河东路与港三路交汇处起,沿港三路向东至昌平路口,沿昌平路向南到昌盛路口,向西至前河东路,沿前河东路往北到港三路所围成的区域属香洲侨光小学学区。

主要住宅区:河畔豪庭、涛景花园、宝泰花园、恒泰豪庭、华发国际花园南门、国华花园、现代广场、南湾花园、御枫美筑、春泽嘉苑、宝康花园、港湾苑、华宁花园、聚贤园、金莎公馆、华苑花园、中铁大厦、嘉豪园、工商局拱北分局、朝阳花园、华骏大酒店、海荣新园、夏湾公共汽车总站、森宇苑、八一花园、珠光公寓、金丰苑、珠海马赛公馆、南湾花园、世纪华庭、夏湾批发市场、中珠豪庭、龙光玖九湾、广州军区珠海接待处夏湾住宅楼等。

夏湾小学(电话8894090)

地理范围:昌盛路与桂花路交汇处向南,沿桂花南路向北至粤海东路口转左,沿粤海中路向西至港三路向西至昌平路,沿昌平路向南至昌盛路往下通过国防公路至珠澳边界再往上连到桂花南路所围成的区域属夏湾小学学区。 

主要住宅区:春泽名园、骏兴苑、夏湾新村、八汇花园、宝珠新村、康乐花园、粤海国际花园、侨怡园、德全苑、都市花园、宏盛大厦、广发花园、中庭居、中立花园、嘉美花园、珠平公司住宅、金东苑、新峰大厦、拱北污水处理厂、好望角、炮台山五支队、双城国际、拱北园林管理所、海关宿舍—海和园、珠海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民富花园(夏湾民富路)、茂盛围等。

北岭小学(电话8885530、8115010)

地理范围:从九洲大道中与建业一路交汇处起,沿九洲大道中往西,穿过迎宾南路进入九洲大道西至白石路交汇处转南,沿白石路往南到粤海中路交汇处转东南,沿粤海中路往东南穿过桂花北进入粤海东路,沿粤海东路往东至迎宾南路交汇处转北,沿迎宾南路向北至石花西路交汇处转东,沿石花西路往东至将军巷交汇处转南,沿将军巷往南至将军上山边转东,沿山边往东经石花西路到建业一路转北,沿建业一路往北到九洲大道中交汇处所围成的区域属香洲北岭小学学区。

主要住宅区:迅发花园、泰来花园、岭秀城、桂花中心、桂花北园、珠江花园、边检宿舍(粤海中路213号)、和华国际公寓、龙城、桂花村、御花园、北岭花园、阳光公寓、富都广场、北岭汽配、将军花园、金色九洲、格力广场、星晴公寓、中国振华、金泉花园、富华里、恒隆世纪广场等。

金钟小学(电话6296106、6296201)

地理范围:西从香洲区人民医院起点往南过夏村到夏村银丰大厦至粤海西路口,从粤海西路口往东到九洲大道西、沿九洲大道西向东穿过迎宾南路直到九洲大道中的白莲洞公园往北,沿板障山山边向西,直至香洲人民医院后山止所围成的区域属香洲金钟小学学区。

主要住宅区:夏南新村、银丰花园、夏都华景、万科金域缇香、湖光山色御景园、圆明山庄、鸣翠谷、颐和人家、兰埔花园、钰海山庄、金域廊院、丽祥苑、长讯大厦、格力香樟、东城花园、星华雅苑、海祥园、金钟公寓、海逸雍雅堡、富丽花园、骏成苑、金钟花园、侨星花园、佳景花园、山景轩、澳洲山庄、荔苑新村、竹苑新村、锦园、夏村居委会、市三职中、富华涤纶丝厂、方正电路板厂、华夏陶瓷建材城、天河绒染公司、保利通汽车修造厂、光耀实业有限公司等。

荣泰小学(电话8529582)

地理范围:从金鸡路与金山二巷交界处转南,沿金山二巷往南经金山街至金山街与岱山路交界处转西,沿岱山路往西至排洪渠交界处转南,沿排洪渠往南至前河北路交界处转西,沿前河北路往西至福石路交汇处转北,沿福石路向北至金鸡路交汇处转东,沿金鸡路向东至金山二巷交界处所围成的区域为荣泰小学学区。

主要住宅区:荣泰河庭、映晖湾、荣延锦苑、时代廊桥、可乐公司宿舍、路桥集团公司等。

格力学校(电话18926979517)

地理范围:从前河北路与福石路交汇处起,沿福石路向北至金鸡路交汇处转西,沿金鸡路向西至西造贝路交汇处转北,沿西造贝路向北至中珠边界转西,沿中珠边界向西至前山河边转南,沿前山河边向东南至前河北路西侧尽头,继续沿前河北路向东至福石路交汇处所围成的区域为格力学校学区。

主要住宅区:中臣花园、康宏花园、荣泰城墅、华发左岸、银苑新村、格力花园、南沙湾村、格力康乐园等。

前山小学(电话8613147)

地理范围:从香洲区人民医院起沿兰埔路往西,至夏逸庭院与夏村之间分界向西南至逸仙路交界转南,沿逸仙路往东南南到粤海西路口的前山立交桥,沿前山立交桥向西随粤海西路到前山路交界处转北,沿前山路往北至心海洲与前山新城之间的小路交界处转西北,沿心海洲与前山新城之间小路往西,经过加华加油站旁小路至明珠南路转北,沿明珠南路向北到达鞍山路口转东,沿鞍山路穿过翠前南路沿着梅花路往东经过三台石路到暨南大学北门口直至山边向南,沿暨南大学后山至香洲区人民医院所围成的区域属香洲前山小学学区。

主要住宅区:梅花新村、梅花豪庭、富华商住楼、星海苑(前山供销社宿舍)、田德花园、建材市场、前山集团(前工大厦)、财富世家、农行宿舍、食品公司、香洲区人民医院、供水宿舍、翠轩山庄、前山粮站宿舍、邮局宿舍、食品公司宿舍、福泰花园、海宏翔苑、翔峰苑、联艺新居、京华奥园、嘉信苑、前山医院宿舍、锦峰苑、雅景花园、翠玉苑、五矿公司宿舍、镇府宿舍、信用社宿舍、祥和花园、锦城花园、福居花园、明珠新村、明珠花园、幸福花园、潮苑、海波花园、瀚林苑、晴朗明珠公寓、前山新城等。

造贝学校(电话6265883、6265899)

地理范围:北面从翠微西路与明珠南路的交界处起,沿明珠南路往南至金鸡路口,从金鸡路往西至西造贝路交汇处转北,沿西造贝路向北到珠中交界处转东,沿珠中交界到嘉园小区往东到翠微西路与明珠南路交界处所围成的区域为香洲区造贝学校学区。

主要住宅区:嘉园、金福广场、二城心作、富城花园、随园、利达花园、翠云花园、造贝村、珠海市公安二线宿舍楼、珠海醋酸纤维有限公司等。

翠微小学(电话8578259)

地理范围:从中山与珠海交界的翠屏路起,沿翠屏路往东经过明珠路到人民西路,沿人民西路向东至翠前北路口往南,沿翠前北路到翠微西路口转西,沿翠微西路向西,直到与中山十四村交汇处所围成的区域属香洲翠微小学学区(翠园居、招商花园城、翠菁苑、海宏苑、诚丰水晶座等除外)。

主要住宅区:翠微村、翠前新村、翠珠花园、金之园、东大新村、隆泉新村、悦安雅苑、中经花园、丽阳苑、新涌花园、酒珠大厦、明珠花园、安徽大厦、东方新地、幸福里、三美电机公司集体宿舍、恒隆明珠、国鼎花园、诚丰嘉座、翠微市场、翠微工业区等。

甄贤小学(电话8671811)

地理范围:南屏大桥以南至珠海大道以北、南屏中学对面排洪渠以东,南屏居委会所辖范围;珠海大道以南、南湾大道以西,濂泉居委会所辖的大部分住宅小区属香洲甄贤小学学区。

主要住宅区:南屏中学、翡翠山庄、中星广场、珠江南湾、公安宿舍楼、南苑山庄、教师村、南屏新村、供销宿舍楼、南屏政府家属楼、华电小区、农行宿舍楼、广宏苑、集体总公司宿舍、农民新村一小区、农民新村二小区、明海雅苑、华发沁园、新都会花园、和丰御庭等。

广昌小学(电话6141055、6141057)

地理范围:珠海大桥东至洪湾大桥西属香洲广昌小学学区。

主要住宅区:广昌社区下辖16条自然村:同昌小组、均昌小组、石豆小组、山边小组、大湾小组、淡水小组、珠武小组、广兴小组、其昌小组、官电小组、新村小组、翠湾小组、永安小组、合胜小组、南围小组、东豆小组;安翠苑小区、双城汇(锦绣四季花园)、华发水岸等。

广生小学(电话3899772)

地理范围:南屏科技工业园,沙边路以西南屏十二村居委会所辖范围,泰桦广场以西至洪湾桥以东,原广生、红东、洪湾社区管辖范围属广生小学学区。

主要住宅区:广生村、泰桦广场、蓝溪枫景、南屏十二村、丰盛园、成丰园、南泰明湾、南丰汇景湾、三间围、南屏科技工业园、洪湾村、红东村等。

杨匏安纪念学校(电话8671540转8201、8671540转8202)

地理范围:从珠海大道与前河西路交汇处起,沿前河西路向北至前河南路转西,沿前河南路向西至南湾北路交汇处转南,沿南湾北路向南至屏湾一路交汇处转东北,沿屏湾一路向东北至仙桥路交汇处转北,沿仙桥路向北至珠海大道交汇处转东,沿珠海大道向东至前河西路交汇处所围成的区域为杨匏安纪念学校学区。

主要住宅区:华发新城1—6期、广珠花园、湾畔雅苑、水仙花园、中新国际花园、康和花园、金沙美地、秀毓园、小美居、翠怡居、北山村、华苑等。

湾仔小学(电话8825300、8821048转8010)

地理范围:从珠海保税区起,自南向北至湾仔街道的富兴社区的珠三角环线高速—加林山一线以南为止。

主要住宅区:南联村(珠三角环线高速南半部)、保利珠海中环广场、华发国际海岸、华发峰景、银坑村、南山村、碧桂园濠月湾、天一居、桂园新村、富兴小区、创福苑、澳景湾、作物村、海锋村、海湾村、华富新村、佳兆业水岸华都、鸿景花园、银鑫花园、保税区生活区、连屏社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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